航拍偷拍|时有无人机影民宅、酒店 容海恩母曾“生擒”报警求助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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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调查一宗坠毁无人机案,揭发内存逾20段不雅影片,拘捕一名26岁无业男。无人机日趋普及,衍生出侵犯私隐问题,过往警方接获不少来自大厦住户或酒店的报案指有人航拍,担心个人私隐会受威胁。当中,立法会议员容海恩于2018年便曾发现航拍机闯入母亲寓所,怀疑自己被跟踪及被人偷拍,其母亲立即“生擒”航拍机及交由警方调查。惟当时未有法例管制,难追踪航拍机的驾驶员。不过,小型无人机令(香港法例第448G章)已于今年6月1日生效,一旦有无人机被截获,驾驶员随时无所遁形,若拍摄内容违反法例,更可能会被拘捕。

2017年,大围新落成的美栢苑,有住户称两个月内曾三度在晚上发现有一部航拍机停在其高层单位的窗外,疑拍摄屋内的情况,航拍机又在每个楼层停留拍摄。警方接获报案,到场后并无发现,故案件列作“投诉滋扰”处理。民航处当时则表示,如怀疑有人利用航拍机收集个人资料,应向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求助。

容海恩在Facebook发文,表示有“不明飞行物体入侵家中露台”。(取自容海恩Facebook)

2018年,立法会议员容海恩不时在母亲位于湾仔区的一个低层住宅留宿,有一晚露台突然传出异声,容母一度以为有贼入屋,终发现是一部航拍机,遂利用鱼网将航拍机套住,拔出电池,并立即通知女儿及报警。据悉当时警方调查后,发现机内没有记忆卡,暂未知有否偷拍容海恩,亦不排除航拍机是意外跌落该单位露台。案件列作“求警调查”。

而将军澳日出康城亦有居民目击航拍机飞到30层楼高“窥探”民居,感私隐无保障。西贡区议员张美雄当时指,两星期内接获3宗投诉,他曾就事件去信将军澳警署,警方起初指现时香港并无针对使用航拍机的相关法例,只将个案转交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跟进。及后警方再补充,指当接获有关航拍机的举报,会根据香港法例第448C章(飞航(香港)令),检示该航拍机使用者有否涉及疏忽或鲁莽地使用航拍机,而导致危及他人或财物,才采取相应行动。

2021年,一名女网民入住一间位于北角,以望海落地玻璃窗作卖点的酒店,晚上浸浴欣赏维港时,发现窗外有紫色闪光,惊揭有航拍机正在偷拍,立即致电事要求职员跟进及报警。酒店当值经理回复指会派职员跟进及报警,事后亦向事主解释有两队警方人员到场追查,惜航拍机已离开,并无所获。事主翌日再以个人名义向警方备案。

“香港 Staycation 酒店交流谷”Facebook群组截图。

香港法例第 448G 章《小型无人机令》已于2022年6月1日生效。在新法例下,民航处及警方均被赋予执法权力。民航处表示,会继续透过多方面的工作,包括跟进投诉和个案等执行《小型无人机令》,并在有需要时采取联合行动,以保障航空及公众安全。

除相关民航法例外,任何人士放飞小型无人机时必须遵守其他香港法例。在《小型无人机令》下有关注册和标签的规定,有助追查小型无人机机主和遥控驾驶员,可同时协助执法人员处理与小型无人机有关,包括《小型无人机令》以外的其他规定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