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华焗炉爆炸|事隔11日 劳工处证工人腿割伤 终接获工伤呈报

撰文: 黎静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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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华饼家位于元朗的工场焗炉爆炸,事发后11日,劳工处今日(11月1日)终于收到一宗呈报工伤个案。意外并非昨日公司职员受访时所言的无人受伤,据处方初步了解,有一名工人的小腿被轻微割损。
工业伤亡权益会批评公司没有及时呈报是妄顾人命安全,抱持侥幸心态,妨碍相关政府部门调查,无助于阻止同类事件再次发生。工权会强调“爆炸唔系小事”,劳工处应检讨事件危险性,如发现任个人违反安全及健康条例,需要提醒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网传闭路电视直击饼房焗炉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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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10月21日有饼房焗炉爆炸的影片,记者连日追查事件,昨日(10月31日)更直击消防处人员到荣华饼家位于元朗福达工业大厦三楼的饼房调查,相信便是事故现场。《香港01》今日(11月1日)继续向劳工处、机电工程署、消防处和食物环境卫生署了解涉事厂房是否领有牌照、是否符合安全条例,以及调查进度。劳工处今晚回复指,于昨日从媒体获悉有关事故后,已即时展开调查。初步了解事故中有一名工人的小腿被轻微割损,无需送院接受治疗。

根据《雇员补偿条例》(《条例》)规定,雇员若在受雇工作期间因工遭遇意外以致受伤或死亡,雇主在意外事故发生后,不论该意外是否引起任何支付雇员补偿的法律责任,雇主必须按条例的规定,在14天或7天内,向劳工处处长呈报。

劳工处昨日回复中,指截至昨天为止,没有收到在10月21日或之后因制饼工场发生机器爆炸所引致的工伤或死亡个案。因工受伤雇员亦可直接联络劳工处雇员补偿科,向雇主提出工伤补偿申索。

事发后11日有人呈报工伤

事隔一日,劳工处今日的回复则称,接获一宗根据《条例》呈报、涉及上述事件的工伤个案,会协助受伤员工办理有关工伤补偿事宜,并跟进有关个案。换言之,事发后11日,部门才接获有人呈报工伤个案。

被问到处方有否要求荣华呈报是次爆炸事件,劳工处指会继续跟进该事故,若调查发现有违反职业安全及健康法例的情况,定会依法处理。由于有关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不宜提供有关个案的详细资料。

网传影片见到一名老员工一度站在焗炉前注意焗饼进度,其后慢慢离开,几秒后焗炉即发生大爆炸。(网上影片截图)

荣华迟呈报工伤 工权会:不可思议

工业伤亡权益会总干事萧倩文对于片段于互联网流传一段时间,才揭发曾有爆炸事件发生感到不可思议。她批评公司妄顾人命安全,抱持侥幸心感,没有发生严重人命伤亡而呈报,妨碍劳工处介入调查,无助于阻止同类事件再次发生。

可能违反《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

根据《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第509章,工作场所若发生爆炸等危险事故,公司都必须在24小时内要呈报。萧倩文认为劳工处应查明,今次是有人明知故犯,还是不了解法例要求。

她强调“爆炸唔系小事”,处方应检讨事件危险性,如发现任个人违反安全及健康条例,需要提醒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消防处人员日前到荣华饼房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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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荣华厂房正申请正式食物制造厂牌照

由事发日期10月21日至今11日,机电署回复指10月31日已派员到场调查有关事件,会联同相关部门继续调查,并按《电力条例》跟进。

消防处则表示留意到网上流传有关事故的影片,故主动派员于10月31日到有关工场了解,并就事故成因与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根据纪录,该大厦的消防装置及装置已完成年度检查并持有有效消防证书。

至于涉事厂房是否领有牌照,食物环境卫生署表示该处获署方签发暂准食物制造厂牌照,有效期至今年11月16日。此外,现时正处理上址的正式食物制造厂牌照申请。

被问到食环署发牌是否考虑炉具安全,署方回复指接获食物业处所牌照申请后,会按情况征询相关政府部门的意见,以确保有关申请符合消防安全、楼宇安全、法定图则规限、政府租契及卫生等各方面的准则。倘有关部门不反对申请,食环署会向申请人发出“发牌条件通知书”;在申请人遵办所有发牌条件后,便会签发有关牌照予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