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都会大学学生涉酒驾 女同学“顶包” 一车4人同被捕

撰文: 凌逸德
出版:更新:

东九龙总区交通部人员10月3日在区内进行代号“追捕者”(QUICKCHASER)的打击酒后驾驶行动。行动中,人员在龙池径近龙翔道巡逻期间发现一辆平治四驱车形迹可疑,上前截查期间怀疑司机与一名女乘客交换座位,经调查后,该名姓朱(28岁)男司机未能通过酒精呼气测试,涉嫌“酒后驾驶”及“妨碍司法公正”被捕。另外,该名姓卓(28岁)女乘客,以及另外2名分别姓王及姓上官的34岁男乘客则涉嫌“妨碍司法公正”被捕。据了解,被捕4人皆为香港都会大学四年级学生。
香港都会大学回复查询时表示,大学正在了解事件。校方重申,一向重视教职员及学生的品格,不接受任何违法行为。

另外,人员巡逻期间发现一部私家车在观塘绕道东行近宏照道高速行驶,期间多次超车,漠视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遂上前截查。经调查后,一名34岁姓孙本地男司机涉嫌“危险驾驶”被捕。

所有被捕人已获准保释候查,须于11月上旬向警方报到。

警方提醒驾驶人士,酒后驾驶及药后驾驶属严重罪行,有机会引致严重交通意外,一经定罪,可能会被判处监禁和停牌,切勿以身试法。警方提醒车主及司机,“妨碍司法公正”为严重罪行。根据《刑事诉讼程序条例》,违法者可被处以七年监禁及罚款。

另外,危险驾驶行为严重危害其他道路使用者安全。违例者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监禁三年及罚款25000元。如属首次被定罪,可被停牌至少6个月,再被定罪,则可被停牌至少两年,另外须强制修习驾驶改进课程及记违例驾驶10分。

警方将会继续加强执法,打击道路上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以确保道路畅顺及保障道路使用者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