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国安处控两男煽动意图、侮辱国歌国旗等罪 周四提堂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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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处国家安全处于本周二(27日)下午在葵青及深水埗采取执法行动,拘捕两名18岁及29岁男子,警方暂控二人各一项“作出一项或多项煽动意图的作为”罪。
警方今日(29日)午表示,该名18岁男子被加控一项“意图侮辱国歌而故意发布经篡改的国歌歌词”罪、一项“意图侮辱国歌而故意发布以任何方式侮辱国歌的情况”罪及一项“意图侮辱国旗而故意发布侮辱国旗的情况”罪。案件将于今日下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

本周二(27日),两名男子被警方国安处拘捕,涉嫌违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第9和10条“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二人涉嫌多次于社交平台发布具引起或加深香港不同阶层的恶感及敌意,以及煽惑他人使用暴力的煽动意图帖文。

消息指,二人涉在社交平台发布包括“民族自强 香港独立”、“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等内容。警方提醒市民,“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属严重罪行,首次定罪已可被判处监禁2年,市民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