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搜旺角店舖检烟花爆竹 拘女负责人及职员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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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警区杂项调查小队人员于上周一(5日)下午2时许,在旺角西洋菜南街一店舖检获101盒仙女棒蜡烛及60盒滴滴金,市值共约2,700元。店舖的27岁女负责人及25岁女职员涉嫌“非法藏有烟花爆竹”被捕。

警方重申,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对市民安全和财产构成危险。根据香港法律第295章《危险品条例》第六条,任何人如非法藏有或燃放烟花炮仗,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二万五千元及监禁六个月,市民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