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九龙3工厦公司遭爆窃失$80万电子零件 警拘控2男主脑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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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头角及观塘区工厦日前发生连环爆窃案,3间贸易公司合共损失约80万元货物。警方经调查后锁定一个爆窃集团,拘捕两名38岁及41岁怀疑男主脑,两人已分别被检控,警方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警方于本月4日至14日接报,指3间位于牛头角及观塘区的工厂大厦内的贸易公司,店门遭人毁坏,总值约80万元的电子零件及手机配件怀疑被偷去。秀茂坪警区重案组接手调查,发现案件涉及一个爆窃集团,调查后锁定一批涉案疑犯,并在周一(15日)起一连三日进行拘捕行动,于九龙城及旺角区拘捕两名分别38岁姓黄及41岁姓曾男子,涉嫌“爆窃”、“盗窃”、“伪造文件”、“停牌期间驾驶”及“没有第三者保险而使用车辆”。

警方指被捕两人相信为该爆窃集团主脑,其中黄男已被暂控“盗窃”、“入屋犯法”、“停牌期间驾驶”及“没有第三者保险而使用车辆”罪,案件已于周三(17日)于观塘裁判法院提堂。另外曾男亦被暂控“入屋犯法”及“伪造文件”罪,案件已于今日(19日)上午于观塘裁判法院提堂。行动中,人员亦检获爆破工具、虚假车牌及一些怀疑被捕人犯案时身穿的衣物。警方指案件仍在调查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亦正追查案中失物下落。

警方重申,入屋犯法罪是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监禁14年,呼吁市民切勿因一时贪念,以身试法。另外市民若被兜售及贩卖不明来历的货物,应确定货物来源,若货物与盗窃罪有关,买家可能会触犯香港法例210章34条的接赃案,可被判处监禁14年。

警方同时呼吁公司负责人,切勿将大量贵重财物存放於单位或店铺当眼位置,同时应加强门闸的防盗装置并启动保安系统,以免不法之徒有机可乘。另外,商厦保安或停车场职员应加紧巡查,租车公司亦需提高警觉,如发现可疑车辆或人仕,应及早通知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