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深圳湾截货车检步枪、80发子弹 警元朗重案组调查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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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湾管制站惊揭走私军火,本港警方列作枪械及弹药发现案,由重案组探员接手调查。消息指,昨日(13日)上午10时许,一名内地运输公司司机将一辆货车,交予本港一名姓杨(56岁)货车男司机。杨驾车从内地回港,当通过香港境内的深圳湾管制站时,被香港海关人员截停查验。关员经核对车上货物后,发现车内有逾900件已申报食品、衣物和家具等包裹,但同时发现有45个未申报包裹,这些包裹发往美国阿拉斯加不同地点,其中3个未申报包裹内有一支怀疑步枪、一个步枪护架及多发子弹。案件现交由元朗警区重案组二队接手调查。
案件暂无人被捕
警方表示,昨日(13日)中午接获相关部门通知,指在深圳湾口岸一辆货车内发现3个寄往美国的包裹,包裹内有一支怀疑枪械、一件怀疑枪械部件及80粒子弹。警员接报到场,将有关证物检走作进一步检验。案件暂列“发现枪械及弹药”,交由元朗警区重案组跟进,暂未有人被捕。
海关回复时表示,海关一直采取多管齐下的策略和措施堵截走私活动,并与本港、内地及海外相关执法部门,以及本港快递营运商及香港邮政保持紧密联系,加强情报交流及适时采取联合行动,以打击走私受管制物品的活动,当中包括枪械。
根据《进出口条例》,任何受管制物品必须先获得有关当局签发的有效牌照或许可证,方能进出口。非法把任何禁运或受管制物品,带进或带出香港,可遭检控,而有关物品亦会被检取及充公。
根据《火器及弹药条例》,管有枪械须要持有由香港警务处所发出的有效牌照。海关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如发现怀疑枪械,包括枪械组件,会通知警方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