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食店堕代订“佛跳墙”骗案失$32万 警拘48岁女子

撰文: 鲁嘉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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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本港发生多宗代订“佛跳墙”电话骗案,骗徒声称希望向食店订购“佛跳墙”,诱使食店向指定供应商订购食材,当对方收款后随即消声匿迹。警方拘捕一名48岁女子,涉及5宗同类骗案,金额达32万元。

旺角警区重案组第三队督察刘晓颖交代案情。(梁伟权摄)

旺角警区重案组第三队督察刘晓颖表示,警方于今年6月至7月期间,接获各区多宗针对食店的电话骗案,犯案手法类似,骗徒自称为学校或公司职员,讹称向食店订购大量饭盒,其后提供假入数纸以博取食店信任。骗徒其后会向食店表示希望订购昂费食物,例如“佛跳墙”等,当食店负责人表示没有相关食材时,骗徒会提出食店可向指定供应商订购食材。食店不虞有诈向该供应商缴付金钱后,对方随即失联,涉及金额达32万元。

警方经情报分析及调查后,锁定一名本地女子,涉及5宗发生于旺角、大埔、沙田、荃湾的电话骗案,昨日(19日)于观塘拘捕一名48岁姓彭女子,涉嫌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现正被扣查。刘晓颖指被捕女子报称无业,而据调查骗案中来电者为一名男子,因此警方相信仍有其他疑犯,警方仍继续追缉疑人,案件由旺角警区重案组第三队跟进。

警方重申,任何人如触犯香港法例第210章《盗窃罪条例》第17条“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罪,最高刑罚为监禁10年。切勿以身试法。警方提醒食肆负责人及职员,如收到来自团体或私人机构的电话订单时,应先核实对方身份,切勿轻易垫付任何货款。如有任何怀疑,应及早向警方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