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活动欠监管 救生员疲于奔命 合资格教练有路可寻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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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艇船长陈家裕(31岁)周日为救从艇堕海的一名女子,跳海救人时惨遭引擎螺旋桨击中胸腹,伤重不治。水上活动发牌及监管未能追上需求,持有船牌并带同一名瞭望员即可开团滑水。滑水总会举办教练班,今年训练80名新教练,课程包括急救知识及拯救注意事项,根据课程内容,不建议教练落水救人。救生员工会则认为目前水上活动缺乏规管,难以应对日益增加的水上活动危机或推广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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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滑水总会职员潘先生表示,总会本年举办两次尾波运动教练班,通过考试的滑水教练名单列于总会网页内。今年通过教练班的新教练约80人,他们均持有海事处发出的船牌,以及学习过水上安全知识。教练资格维持两年,之后需要办理续牌。

潘先生指出,滑水教练资格一如其他运动,总会提供教练班培训合资格滑水教练,但不排除坊间有没上过教练班而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士。他难言今次意外起因,仅称除非情况特殊,否则根据尾波运动教练班课程内容,不建议教练落水救人。万一出海期间有人堕海,假如堕海者清醒并在离船1至2米浮沉,教练则停船甚至关引擎叫对方游上船;如果距离船只约5至10米,则可以抛绳将堕海者慢慢拉上船。若果堕海者已远离船只数十米,教练可以开船靠近,然后再用上述方法拯救。

潘先生表示,总会过去举办比赛,会向海事处申请租用海域,使用到码头亦要得到地政署等相关部门批准。私人公司做法各有不同,海事处一般要求船只需有一名驾驶员及一名瞭望员。

救生员工会:非康文署范围但难遇事不理

港九拯溺员工会发言人胡启荣表示,快艇或滑水等水上活动不能在康文署辖下泳区进行,相关活动亦非康文署管辖范围,但防鲨网外不时有快艇出没,救生员需要留意快艇会否失控对泳客构成危险,甚至会有快艇驶近防鲨网垂钓,需要救生员出动或开广播提醒。一些热门水上活动地点例如浅水湾、深水湾和黄金泳滩,如果发生意外,胡指“(离岸)几百米(救生员)都会去救。”现时私人经营的直立板、独木舟等活动缺乏规管,胡认为更重要的是政府设立专责部门监管水上活动、推广水上安全,目前只需有船牌就可以从事相关活动,没有部门统筹发牌或处理水上活动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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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处﹕滑水活动需安排船员陪同协助船长

《香港01》向海事处查询从事滑水或其他水上活动行业,是否需要向处方申请牌照?海事处回复表示,驾驶游乐船只或水上电单车的操作人士须持有有效《游乐船操作人合格证明书》。 此外,任何人士使用游乐船只进行滑水活动时,该船只的船长须安排另一位不少于18岁的人士陪同协助船长,以确保进行滑水活动人士的安全。至于经营水上活动及水上活动教练资格事宜,并非海事处职权管辖范围。

海事处又称,处方亦有联同其他相关部门举办水上活动安全研讨会,提醒船长及船只操作人在出海进行水上活动前,应做好准备,并安排有足够富经验的船员指导船上游乐人士按照安全指引进行水上活动。 海事处不时向公众派发宣传单张,提醒市民使用从游乐船只下海游泳或使用吹气滑梯进行水上活动时须特别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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