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刷单”骗案再添受害人 3男女损失近$70万
撰文: 凌逸德
出版:更新:
警方今日(29日)分别接获一男一女报案,指他们堕入“网上刷单员”骗局,共损失约63万元。人员经初步调查,将案件列“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交由油尖警区刑事调查队跟进。另外警方今日公布另一名女子于上周亦堕同类骗局,损失近6万元。
今日报警的其中一名受害女子姓郑(30岁),报称早前在社交平台回应陌生人发出的招聘信息,可透过充当“网上刷单员”,于购物平台点击购物,推高商家名气以赚取佣金。她不虞有诈,按指示先后将约53万元存入对方指定的7个银行户口,以作平台购物之用。惟受害人其后与骗徒失去联络,并于今日向警方报案。
另一名受害的25岁姓罗男子,则于今日下午约1时30分报案,同样指他堕入“网上刷单员”骗局,按照指示先后将约12.3万元存入骗徒的两个指定银行帐户,以作平台购物之用。骗徒初时曾向受害人发放佣金以博取受害者信任,惟其后骗徒不知所终,受害人于是报案。案中涉及损失金额共约10万元。
此外,警方今日亦表示,于上周四(23日)接获一名35岁姓徐女子报案,她亦透过充当“网上刷单员”于购物平台点击购物,按指示先后将5.56万元存入骗徒指定的三个帐户,蒙受损失。骗徒初时曾向受害人发放佣金,当骗徒不断要求事主支付更多金钱,事主才发觉受骗,于是报警求助。案件交由深水埗警区刑事调查队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