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无人机令生效后首案 男子尖沙咀限制飞行区内玩航拍被捕

撰文: 杨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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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无人机令》于本月1日正式生效。警方于香港警察Facebook发文,指联同民航处于18及19日,巡查在全港多个无人机飞行热点,特别是在维港两岸及附近一带的限制飞行区进行联合执法行动,以打击违反《小型无人机令》的罪行,特别是在未经民航处许可下,于限制飞行区内放飞无人机的行为。警方今午(19日)在尖沙咀发现一名男子在事前没有得到民航处许可下,于限制飞行区内操作无人机,于是将他拘捕,相信是法例生效后首宗被捕案件。

警方指,人员于今日下午在尖沙咀海港城附近巡逻期间,发现一名男子涉嫌违反《小型无人机令》,在事前没有得到民航处许可下,于限制飞行区内操作无人机。事件中没有人受伤及财物损毁。警方其后以“未经许可在限制飞行区内进行飞行”罪名拘捕该名男子,并检取其无人机及配件。

《小型无人机令》已于2022年6月1日正式生效,小型无人机无论是用作消闲或是商业用途,均须符合《小型无人机令》的要求。在新规例下,除标准甲一类操作 (重量不超过250克) 外,小型无人机和遥控驾驶员均须注册。警方及民航处呼吁市民切勿以身试法,留意与危害行为、限制飞行区及执法相关的条文已经生效,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监禁2年及罚款10万元。 其他条文则设有六个月宽限期。

(香港警察facebook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