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童挨跌天线得得B家长赔逾3万 大律师:10岁以下幼童无法律责任
旺角朗豪坊玩具店KKplus幼童“挨”跌1.8米高天线得得B公仔一事,随着事发一刻“天眼”片段曝光,引发网民激辩责任谁属。涉事幼童父亲接受《香港01》专访时指,店员声称其子“踢”跌公仔,他才会答应赔偿逾3万元“成本价”。但如今闭路电视片段证实并无其事,且店方没有采取措施保护公仔,父亲质疑店方同样有责。
大律师陆伟雄称,如证实有关职员误导、甚至有“欺诈”之嫌,涉事家长可循民事索偿讨回赔偿额。他认为事件中店方亦责无旁贷,没有采取保护措施巩固巨型公仔,故不能将全盘责任加诸涉事幼童及家长身上,店方或须“分担责任”;同时他提醒家长如有怀疑,可冷静商讨或报警求助,毋须立刻作出赔偿。
▼闭路电视直击天线得得B损毁过程▼
该只标价为52,800元的天线得得B“Laa-Laa”公仔,在意外后跌至破碎。涉事5岁男童幼的父亲郑先生忆述,当时店员指“你个仔之前都踢咗佢(公仔)一脚。”他误以为是儿子踢跌公仔,遂答应向店方赔偿33,600元“成本价”。直至“天眼”片段流出才真相大白。
大律师陆伟雄称,10岁以下幼童本身毋须承担刑事或民事责任,赔偿与否实际上由家长及店方商讨;但如家长在赔偿之后,证实店方在陈述过程时与事实有异,甚至怀疑有人“讲大话”,事件有可能涉及“欺诈误导”,家长可向小额钱债审裁处讨回有关赔偿额;如因事件而引致惊恐等情绪问题,亦可向店方反索偿,但如金额超过7.5万元,便须交由区域法院处理。
陆伟雄续称,今次意外中,店方明显未有采取措施保护有关公仔,亦没有足够警告指示,同样责无旁贷,“你系有责任去保护佢、巩固佢,或者加栏杆,揾保安睇住!”故事件中店方亦需要“分担责任”,且必须提出证明,证明公仔真实价格及有否购买保险,“唔系你话几钱就几钱,又或者要人赔咗,又再claim保险,咁咪双重得益?”
他提醒市民,如遇同类事件,是双方协议赔偿额,如有感赔偿额过大,便须冷静求证,并与店方继续搓商,如有怀疑,毋须急于即时作出赔偿,可与店方交换联络方法后续处理,必要时可报警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