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日君感谢传媒关心:一切平安 政府称拘捕无关职业与宗教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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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国安处持续对已停运的“612人道支援基金”采取拘捕行动,先后于过去两日(10日及11日)以涉嫌干犯“串谋勾结外国势力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拘捕4名信托人,包括学者许宝强、天主教香港教区荣休主教陈日君枢机、大律师吴霭仪与歌手何韵诗,消息称正在狱中服刑的前立法会议员何秀兰今日(12日)亦被捕。陈日君下午离开住所时感谢传媒关心,表示自己一切平安。特区政府则解释执法部门是根据证据及法律而采取执法行动,完全与被捕人士的职业或宗教背景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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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捕5人中,陈日君、何韵诗、吴霭仪和许宝强,已于昨晚深夜陆续获准保释,但须交出所有旅行证件。当中陈日君是首次被捕,他离开警署时未有发言,只在场向记者挥手示意,并登上私家车离开。至今日下午,陈日君离开住所时感谢在场传媒关心,表示:“我不方便回答任何问题,祝福你,多谢大家关心...我一切平安,放心。”天主教香港教区则发声明,表示极度关注陈日君枢机的情况及安全,促请香港警方和司法机关能以合乎情理及公义原则来处理陈枢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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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政府发言人就拘捕行动回应传媒查询,表示执法部门是根据证据、严格依照法律,以及按有关人士的违法行为而采取执法行动,完全与被捕人士的职业或宗教背景无关。发言人说,无人可以凌驾法律或犯了法而不需承担责任。如果有证据显示任何人犯法,无论他/她是什么身份或背景,都要面对法律制裁,无人可享有特权。

发言人续称,警方调查显示,有关人士涉嫌请求外国或境外机构对香港特区实施制裁,涉嫌干犯“串谋勾结外国势力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违反《香港国安法》第29条。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可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必须采取措施防范和制止,确保危害国家安全的人士须面对法律后果。

政府发言人强调,香港居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均受《基本法》保障。《香港国安法》第四条亦明确规定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香港特区居民根据《基本法》、《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有关规定享有的权利和自由。发言人续说,特区政府会继续防范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任何人不论背景,执法部门均会一视同仁依法秉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