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家麟被捕|转发涉串谋发布煽动刊物文章 大律师:毋须过份担心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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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传媒人、中大新闻与传播学院专业顾问区家麟今早(11日)被警方国安处人员上门拘捕,涉嫌“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据悉,警方今早到区家麟位于荔景浩景台的寓所搜屋,并将其带返葵涌警署。案件涉及哪篇文件,至今仍是未知之数。有大律师表示一般人转发文章是否干犯同等罪行,在法律上有解释空间,“市民毋须过分担心,但亦不可掉以轻心”,转发文章前应先了解内容是否有煽动成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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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仍然未知区家麟撰写的哪篇文章涉嫌“煽动”,大律师陆伟雄表示假定该篇文章有煽动成份,而媒体明知有煽动成份仍转载发布,都可能要负上刑责。不过,到底该文章是否有煽动成份,以及转发者是否有意串谋煽动,在法律上有争辩空间。陆解释文字表达可能带出不同意思,撰文者亦有可能“用错字眼”,以致文字上意思与真正表达的意思有所不同。加上文章当初的原意,与经过多年或多项事态发展后,所注释的内容也可能有所不同。这些在调查甚至审讯期间,被捕人都有权解释及辩解。

陆伟雄续指出,转发者或“未窥全豹”,不了解文章内容,即使转发文章是否有颠覆国家的意图,不同人对字眼有不同了解,一般市民毋须过分担心,但转发文章时也不可掉以轻心,不能“瞇埋眼”胡乱转发文章,必须先了解内容是否有煽动成份。

陆又提到法律上“串谋”需要两人或以上人士合谋进行犯罪活动,一定要在事件未发生前接触并达成协议,否则只是“你做你的,我做我的”,例如游行期间两个人在街上遇见,不代表相约游行。

警方表示警务处国家安全处经深入调查后,今日(11日)于葵涌拘捕一名54岁男子,涉嫌违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第9及10条“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该名被捕人现正被扣留调查。警方行动仍在进行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