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湾两餐厅4食客无扫描“安心出行” 被发告票罚款

撰文: 鲁嘉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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荃湾警区杂项调查队联同食物及环境卫生署人员今日(11日)突击巡查区内多间餐饮处所,以确保有关处所及顾客遵守《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第599F章)。行动中,人员分别位于杨屋道及大坝街的餐厅内,共发现3男1女顾客,年龄介乎23至62岁,他们未有按照法例规定在进入食肆前扫描“安心出行”二维码,涉嫌违反599F章规例,被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负责人亦涉嫌违反599F章规例,案件将交由相关部门跟进。

另外,人员于大坝街巡查期间,发现一名31岁男子没有佩戴口罩下吸烟,涉嫌违反《预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规例》(第599I章),被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

根据法例要求,所有餐饮场所负责人有责任确保顾客使用“安心出行”及检查其疫苗记录,因此人员已票控有关负责人,最高刑罚为罚款港币5万元及监禁半年。另外,市民进入或身处指明公众地方,须一直佩戴口罩。未有按规定佩戴口罩的人士会被发出罚款通知书,罚款金额为5,000元。

警方呼吁市民在疫情严峻时期顾己及人,严格遵守《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以协助控制疫情及减低病毒在社群传播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