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年烟花|年初一晚多区上演“烟花汇演” 网民有赞有弹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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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年伊始,踏入大年初一,各区上演“烟花汇演”。晚上9时许,有人于深井公众码头非法燃放烟花,五颜六色的烟花在空中绽放,声响响彻沿岸一带,不少市民皆目击情况及拍下影片,更上传至社交网站分享,部分影片长逾1分钟。有网民大赞﹕“好靓好好睇!呢边邻居个个欢呼喝彩!”亦有人批评燃放烟花的位置邻近民居,直言要报警处理。
另外,晚上10时许,亦有九龙城居民在家中目击美东邨对开有人燃放烟花,历时约1分半钟,影片可见放烟花的位置邻近民居。另外,亦有人在长沙湾道及黄竹街交界一栋唐楼前方放烟花,射向唐楼单位的窗户,高度约有五层楼高,相当危险。
根据香港法例第295章《危险品条例》第六条,非法藏有烟花爆竹,一经定罪,最高可罚款25,000元及监禁6个月;根据《简易治罪条例》第四条,任何人燃放烟花爆竹,以致对任何人造成损害或危险即属违法,可罚款500元或监禁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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