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茂坪两17岁少年被黑帮招揽贩毒落网 警起获170万元海洛英
撰文: 刘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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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昨(1月24日)晚上约10时在秀茂坪邨秀逸楼一单位外,截查两名形迹可疑少年。其后,人员持手令搜查上址的一个单位,在单位内检获约1.18公斤怀疑海洛英、一个怀疑吸食毒品器具及一批疑用作包装毒品的工具,包括电子磅及大量可再封胶袋等。行动中人员检获的毒品市值约170万元。人员经初步调查后,该两名分别姓陈及姓李的17岁少年,涉嫌“贩毒”及“管有吸食毒品器具”被捕,明天将提控于观塘裁判法院。
秀茂坪警区行动主任总督察彭张莉安表示,昨晚(25日)于秀茂坪邨秀逸楼截查2名可疑男子,其中一名男子家中发现1.2公斤海洛英,市值170万,以及一批怀疑吸食器具及包装工具。两名被捕男子均为17岁,有黑社会背景,报称无业,其中一人承认被人招揽负责包装及分销毒品以换取报酬。两人正被扣留于秀茂坪警署,稍后将会被控以贩毒及管有吸食毒品器具罪,明日于观塘安裁判法院提堂。
彭张莉安指两被捕人过往曾收取每次约8千元酬劳,是次因未完成工作所以仍未收酬。另外案中检获毒品份量相当多,不排除为农历新年前供应本地市场分销之用。彭张莉安指不法分子用不同手段招揽没有社会经验年青人贩毒,一经定罪最高可判终身监禁及罚款500万元,以本案检获毒品数量,如罪成最少可判囚20年。彭又指法庭不会因年龄而轻判,如有人挺而走险犯法后果严重,另外警方对利用未成年青少年贩毒人士,会向法庭申请加刑。
根据香港法例第一百三十四章《危险药物条例》,“贩毒”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终身监禁及罚款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