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深水埗扫黄 拘捕39岁外籍女
撰文: 杨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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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23日)下午约3时,深水埗警区特别职务队人员根据线报及调查,于深水埗北河街和鸭寮街一带展开扫黄行动,其间拘捕一名39岁外籍女子,她涉嫌为不道德目的而唆使他人,现正被扣留调查。
根据《刑事罪行条例》第200章第147(1a)条,任何人在公众地方或在公众可见的情况下,为不道德目的而唆使他人,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罚款10,000元及监禁6个月。
今日(23日)下午约3时,深水埗警区特别职务队人员根据线报及调查,于深水埗北河街和鸭寮街一带展开扫黄行动,其间拘捕一名39岁外籍女子,她涉嫌为不道德目的而唆使他人,现正被扣留调查。
根据《刑事罪行条例》第200章第147(1a)条,任何人在公众地方或在公众可见的情况下,为不道德目的而唆使他人,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罚款10,000元及监禁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