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门屋邨现娈童色魔 8岁男童饱餐后遭诱骗男厕猥亵 30岁男被捕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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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门发生猥亵侵犯小童案件,一名8岁男童于周日(12日)下午在屯门一公共屋邨的游乐场玩耍期间,被一名男子诱骗到附近商场餐厅用膳,及后带往一商场男厕内作出猥亵侵犯行为。男童的家人知悉事件后,晚上向警方报案。警方于翌日(13日)在屯门区内拘捕一名30岁姓郑本地男子,案件将于明日(15日)上午于屯门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接获男童家人报案后,交由屯门警区刑事调查队跟进,人员经深入调查后,其后迅速锁定一名疑犯,并于周一(13日)凌晨在屯门区内拘捕一名30岁姓郑本地男子,并检获怀疑犯案时身穿的衣物。据了解,被捕男子有风化案前科。疑犯现被控一项非礼罪,案件将于明日(15日)上午于屯门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指,现时受疫情影响下,学校缩短上课时间,令到学生有较多机会在商场或公园等地点逗留,从而增加可能受到伤害的机会。家长们应采取适当安排照顾儿童,确保儿童自身安全。警方又呼吁,若果市民怀疑家中小朋友遭遇类似事件,请致电3661 5861与屯门警区刑事调查队第五队联络。
警方重申,根据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第122条,猥亵侵犯属于刑事罪行。一经定罪,最高监禁10年。市民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