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多区打击电动可移动工具 三日拘捕26人

撰文: 杨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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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新界南总区交通部人员连同大屿山警区一连三日(11月22日至24日),进行代号“朝阳行动(GOLDENSUN)”,以打击电动可移动工具相关罪行,并在荃湾、沙田、马鞍山及大屿山多区执法。
截至今晚(24日)10时半,警方共拘捕14名本地男子、10名本地女子、一名外籍男子及一名外籍女子,年龄介乎19至62岁,涉嫌“驾驶未有登记车辆”、“驾驶时没有有效驾驶执照”、“没有第三者保险而使用车辆”,“无明显需要而在行人路上驾驶”及“驾驶时没有戴上认可防护头盔”。

行动中,人员共检获7部电动滑板车、15部电动单车、3部电动单轮平衡车及一部电动三轮车。所有被捕男女已获准保䆁候查,须于12月下旬向警方报到。案件交由新界南总区执行及管制组人员调查。

另外,警方在行动中亦向多名违规骑单车人士发出一共98张传票,他们涉及在行人路上骑单车及不遵守交通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