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大屿山打击电动单车 一连三日拘13人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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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界南总区交通部联同大屿山警区人员一连3日(22日至24日)在区内打击非法驾驶电动可移工具,分别在大屿山东涌及梅窝一带,共拘捕4名本地男子、1名外籍男子、7名本地女子及1名外籍女子(介乎27至62岁),涉嫌“驾驶时没有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未有登记及未持牌车辆”、“没有第三者保险而使用车辆”及“驾驶电单车时没有戴上认可防护头盔”,并扣查13辆涉案电动单车。
所有被捕人已获准保释候查,须于12月中旬向警方报到。警方重申,非法驾驶电动可移动工具有机会造成致命交通意外。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单车径上使用未经登记及领牌的电动可移动工具均属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