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道毁灭野猪计划|爱协严厉反对致命方式管理 指渔护拒接纳意见
撰文: 刘定安 陈傲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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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北角发生野猪咬伤男辅警事件,渔护署其后宣布将定期捕捉及人道毁灭于市区出没的野猪,做法引起争议。昨日(17日)晚上7时,渔护署于香港仔深湾道采取行动,警方以铁马围封深湾道近游艇俱乐部至乘风航一段马路,其后渔护署人员一边撒下诱饵,另一边以铁网包围野猪,同时发射麻醉枪击中多只大小野猪,渔护署人员及后将昏晕野猪擡走。香港野猪关注组干事黄豪贤期间到场抗议,冲入封锁范围被人员拉走。渔护署表示,行动中兽医利用麻醉枪捕获7只野猪,并利用药物注射作人道毁灭,行动于晚上10时完成。
香港爱护动物协会(SPCA)于今日(18日)凌晨零时在社交媒体专页发文,指就事件已透过不同渠道,联络渔护署要求作出回应。
爱协在帖文中重申,在任何情况下,野生动物管理都应先采取非致命性方式,协会反对狩猎野猪的行为及使用致命性方式管理野猪。协会在此之前,已向渔护署提出反对有关措施的意见,惟未被接纳。爱协严厉反对是次行动,并会继续透过不同渠道与渔护署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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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护署回应昨晚行动,指深湾道经常有人喂饲野猪,令牠们习惯在该处道路出没,以及向途人甚至追逐车辆索食。虽然署方自2018年至今年10月,已于上址一带进行12次捕捉及搬迁行动,将35头野猪搬迁到偏远的郊野地点,并为当中27头野猪进行避孕或绝育,但有关行动未能有效控制野猪滋扰。而昨晚被捕获的7头野猪中,就有4头过去曾被捕捉及搬迁。
该署强调,整个捕捉行动皆在深湾道进行,该署人员没有亦不会诱捕在野外环境生活、不会到民居觅食的野猪。用喂食方式捕捉惯于被喂饲的野猪,并不会增加野猪滋扰。署方续称野猪是香港原生动物,但并不属《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170章)下指明的“受保护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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