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枪走火|大围休班警寓所佩枪走火 无人受伤

撰文: 杨嘉朗 陈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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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围发生罕见警枪走火事件,今(14日)中午12时25分,一名休班警员在显径显田街8号嘉田苑B座嘉祺阁寓所,据报不小心触发扳机导致佩枪走火,无人受伤。据了解,涉事为秀茂坪警区的刑事侦缉探员(CID),事发时正更衣上班,在房间装备佩枪时,意外地将食指触碰到扳机走火,枪射向地下,弹头在地板上。警员父母当时身处客厅。警员到场调查逾6小时,至傍晚检走一箱证物,包括相信属于涉事警员的佩枪及委任证等。

警方称,一名隶属秀茂坪警区的男警务人员在上址将一支佩枪放入枪袋时怀疑意外走火,发射一发子弹。事件中无人受伤。警方重申,警队就使用装备有严格的规定,案件现正由秀茂坪警区刑事调查队跟进调查。

警方回应警枪走火事件时称,警方会因应行动需要为人员提供不同装备。警方有严格指引规管个人枪械、弹药或相关装备的发放、储存、管理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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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总区或以上的刑事侦缉探员,下班后仍可选择佩枪跟身,但需要申请并遵守一连串守则。

过往本港曾有多宗警枪走火事件,过去5年最少发生9宗,但在警员寓所发生实属罕见。最近一宗走火事件是今年1月23日,一名隶属九龙城分区的女辅警,在警署内准备为一支左轮配枪退弹时怀疑意外走火,发射一发子弹,击中其右脚。

再对上一次是2020年5月15日,柴湾警署内有1名辅警在警署枪房取枪后,检查期间意外走火,大腿被子弹击中受伤,送往东区医院治理,伤势不重。

▼▼近年另外7宗警枪走火事件▼▼

2018年7月17日:黄竹坑警察学院1名男学警,在室外靶场进行射击训练期间,将1支左轮配枪放入枪袋时意外走火,意外发射一发子弹,右大腿中弹受伤。

2017年7月1日:屯门警署1名辅警,为左轮手枪佩枪上弹时意外走火,发射一发子弹,事件中无人受伤。

2017年6月8日:新界南总区警察总部1名女CID(刑事侦缉部),在室内练靶场训练时,点三八左轮手枪佩枪意外走火,射出1发子弹,幸无伤亡。

2017年3月25日:1名军装警员在上水警署的入弹及退弹区检查装备时,意外走火,无人受伤。

2017年9月14日:田心警署1名25岁军装女警,于入弹及退弹区为左轮手枪佩枪上膛后,将枪放回枪袋时怀疑意外走火,发射一发子弹,子弹伤及右大腿。

2016年9月7日:1名隶属元朗警区的女警,前往大埔新界北总区警察总部进行射击训练期间,手持的左轮手枪佩枪疑意外走火,发射1发子弹,无人受伤。

2016年7月2日:1名隶属反恐特勤队的男警,于湾仔警察总部当值时,为1支“Glock-17”半自动曲尺手枪退膛期间,佩枪意外走火,发射1发子弹,无人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