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月夜东涌民间烟花汇演 满东邨居民不胜其扰:俾佢吓醒

撰文: 凌逸德
出版:更新:

中秋节假期过后,市民准备返工返学,东涌在追月夜(22日)上演民间烟花汇演,扰人清梦。警方昨晚至少接获4宗怀疑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报案,但到场未有发现,到凌晨时分民居附近再次传出巨响。姹紫嫣红的烟花变成扰民之物,满东邨居民不胜其扰,直言“俾佢(烟花)吓醒”。

追月夜扰人清梦,警方至少接获4宗怀疑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报案,其中2宗分别于晚上9时27分有人报案指北大屿山公路往机场方向,由家居望出见有烟花;另外晚上10时57分满东邨居民报案时有人放烟花,但警方到场无发现。有市民今(23日)表示中秋连续两晚凌晨2时许都听到烟花声,更分时段放两次,不禁反问:“攞正牌?”

警方接获4宗报案 警员到场无发现

警方表示,大屿山北分区警署于9月21日及22日共接获4宗报案,指有人于大屿山北一带燃放烟花。人员到场调查,未有发现燃放烟花的人士,案件列作“非根据并按照许可证而燃放爆竹烟花”。

根据香港法例第295章《危险品条例》,任何人如非法管有烟花爆竹,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2.5万元及监禁6个月。另外,根据香港法例第228章《简易程序治罪条例》,任何人如非法燃放烟花爆竹,以致对任何人造成损害或危险,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500元或监禁3个月。

去年1月23日临近农历新年,警方接报指东涌逸东邨瑞逸楼对开,有一批可疑物品。警员赶抵调查后,即场检获超过405公斤怀疑烟花及爆竹,案件列作“发现危险品”处理,北大屿山分区人员接手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