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查天眼破“晾衫竹”窃案 持“行街纸”越南汉落网 涉5宗爆窃

撰文: 黄伟民 云嘉晋 邓栢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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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网上疯传一段“晾衫竹钓鱼”的偷窃片段,一名贼人打开深水埗荔枝角道380号东明楼一住户的窗户,并用一枝约2米长的晾衫竹伸入屋内,用了约40秒勾走一个手袋。警方深水埗警区人员一周内翻查超过50小时的闭路电视片段,终锁定一名男子。昨日(27日)警方在区内拘捕一名31岁持“行街纸”的越南籍男子,并相信他另与区内另外三宗店舖爆窃案及东明楼另一宗爆窃案有关,五宗案件涉及财物价值约20.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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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埗警区刑事调查队第三队案件主管高级督察杨铁豪交代案情指,8月22日下午2时30分,深水埗荔枝角道380号东明楼发生爆窃案。东明楼由今年3月起进行大型修缉工程,所以大厦建有大型棚架供修缉工人在外墙工作。而大厦只有密码大闸,却没有保安人员。

事发当日,女事主在东明楼住所做家务,期间曾打开客厅一只窗,并将其手袋放在距离窗户大约3米的位置。其后女事主与家人在睡房,贼人则在窗外大型棚架出现,他趁客厅没人时,用一支约2米长并加装一个由铁线衫架屈曲而成的勾,伸入客厅勾走女事主的手袋。女事主此时从睡房走出客厅,目击犯罪过程。惟男子得手后沿棚架向地面逃去,女事主即报警求助。

深水埗警区刑事情报组、深水埗警区刑事调查队及深水埗分区特遣队深入调查分析及翻看超过50小时闭路电视片段,锁定一名与案有关的疑犯,并于昨日在深水埗福华街拘捕该名31岁持“行街纸”的越南籍男子。警方调查发现被捕男子在深水埗区内居住,犯案前没有踩线,他是由大厦地下沿楼梯走上天台,再由天台向下爬犯案。

深水埗警区刑事调查队第三队案件主管高级督察杨铁豪交代案情。(云嘉晋摄)

经过进一步调查及比对所有闭路电视片段,警方相信被捕男子与另外三宗发生于7月6日至12日深水埗医局街163号及167号的店舖爆窃案、以及一宗发生于8月20日东明楼的另一宗住宅爆窃案有关。五宗爆窃案所涉及的财物价值约为20.8万元。案件仍在调查中,被捕男子正被警方扣查。

警方强调,爆窃是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监14年,市民切勿以身试法。警方呼吁,如市民居住的大厦正进行大型维修工程而又设置棚架,应该经常关窗或加装窗花以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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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于本周日(22日)下午2时许,30余岁姓陈女子返回荔枝角道380号东明楼10楼单位探望家人,其间家中各人均在房内忙碌。此时即发生“钓鱼窃案”,一名男子站在外墙棚架,以一枝约2米长的晾衫竹加勾,花约40秒,勾走了沙发上的手袋,陈女士发现时已太迟,她大叫“抢嘢”,惟贼人立即沿棚架逃逸。

陈女士事后报警求助,她损失约5900元,包括900元现金,手袋、银包及证件,信用卡等。警方正追缉一名穿长袖衫,深色裤,戴帽及白色口罩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