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金骗案|116名内地人中招失$2.36亿 警拘7人冻结$7700万资产

撰文: 邵沛琳 黄伟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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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侦破约2.36亿元伦敦金骗案,逾116名内地人受害。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科经调查,发现骗徒用本地伦敦金公司,再透过内地中介公司,以“高回报、低风险”诱使受害人投资、签同意书授权内地中介操控户口。骗徒作出不合理的伦敦金买卖,令受害人损失所有投资本金,苦主合共损失超过2.36亿元港币,单一最大损失高达1,300万元。至昨日(26日)警方拘捕5男2女,合共冻结骗徒7,700万元资产,行动中搜获电脑、银行纪录文件及83万现金等,警方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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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罪案调查科警司叶永林指,警方经过深入调查后,于昨日(26日)拘捕5男2女,年龄介乎35岁至76岁。被捕人士均为本地人,包括一名识中文的法国籍人士,他们分别为公司负责人、董事及户口持有人,被捕人罪名为“串谋诈骗”或“洗黑钱”,警方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之后,警方搜查该投资公司位于中环及长沙湾的办事处,以及搜查被捕人的住处,行动中搜获一批电脑、手机、银行纪录、公司文件及83万现金。整个行动,警方合共冻结骗徒7,700万元资产,警方将继续对被捕人作财富调查。

116名苦主均为内地人 单一最大损失1,300万元

商业罪案调查科总督察陆振中指,今次案件由2名律师代表116名受害人报案,该116名受害人合共损失约2.36亿港币,大部分人参与达2年以上,单一最大损失金额高达1,300万元,事主为一名六旬贸易公司经理。而受害人全都是内地人,参与投资计划由约1年至5年不等。
警方指,骗徒于2013年至2018年进行有关计划,骗徒利用本地伦敦金公司,再透过内地中介公司,诱使受害人签署同意书,授权内地中介操控户口,并且作出不合理的伦敦金买卖,以致受害人损失所有投资的本金。

至于,涉案公司为1个本地金融集团及1间内地资产管理公司。该个本地诈骗集团透过内地资产管理公司作代理,于内地举行多次投资讲座,骗徒称投资是“高回报、低风险”并以每年回报13至27厘,吸引内地人投资伦敦金,再诱使受害人将网上投资户口名称、密码交付予公司中介,将投资款项交给中介存入投资户口。之后,受害人接获通知指他们投资失利,投资户口内所有钱均损失。

发现内地中介作虚假陈述 受害人投资交易现不寻常

警方经调查后,发现内地中介会作出虚假陈述,包括指相关投资属于低风险、高回报及保本。至于受害人投资交易亦出现3个不寻常地方,包括高杠杆、高频率交易,以及大量不符合投资逻辑的交易。
警方指“高杠杆交易”令受害人在金价有轻微变动,都会损失大量金钱。至于“高频率”即是金价无明显上落时,为受害人进行大量无意义的买入、卖出交易,导致受害人承受大额交易费用。最后“不符合投资逻辑买卖”即是市况高时买入、并于市况低时卖出,令受害人在短时间损失投资金钱。

警吁投资者进行伦敦金投资时 需留意该公司背景及投资风险

商业罪案调查科高级督察梁巧明表示,呼吁投资者进行伦敦金及贵金属投资时,需要留意投资公司背景及投资风险。其次,签投资文件时需了解文件细节,切勿轻易签署授权书,更不要向第三方透露网上交易用户名称及密码。最后,应核对户口月结单及交易纪录,如有怀疑应尽快向有关公司了解。

叶永林指,警方重申,警方不会容忍利用伦敦金买卖的欺诈活动,场外交易的伦敦金并无特定法例规管,容易令不法之徒有机可乘。而市民在投入市场买卖前,应了风险及咨询专业意见。市民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警方“反诈骗协调中心”24小时防骗易热线18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