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部门东九龙打击非法劳工 19名男女被捕包括雇主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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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东九龙总区机动部队、冲锋队、黄大仙警区、秀茂坪警区、观塘警区及将军澳警区联同入境事务处及劳工处,昨日(25日)展开代号“冠军”的反非法劳工联合行动,突击搜查东九龙区多个罪案黑点,共拘捕19人。
行动中,5名内地男子、3名外籍男子、5名本地男子、5名内地女子及1名本地女子,年龄介乎29岁至66岁,分别涉嫌“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违反逗留条件”及“在香港有遗送/递解离境令生效下,而接受有薪或无薪的雇佣工作,或开办或参与任何业务”等罪名被捕,所有被捕人现正被扣留调查。
据了解,涉案内地男女持双程证来港,3名被捕外籍男子中,其中2人来自巴基斯坦,余下男子来自越南,均持“行街纸”到港。
警方强调雇主雇用不可合法受雇人士是严重罪行。根据香港法例115章《入境条例》第38AA条,非法入境者、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绝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无薪的雇佣工作,开办或参与任何业务。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万港元及监禁3年。雇主若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而该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令离境令规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罚则为罚款50万港元及监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