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与入境处深水埗长沙湾拘8内地男女 涉违逗留条件及逾期居留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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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埗警区人员联同入境事务处,昨日(18日)在深水埗及长沙湾区展开代号“冠军”的跨部门反罪恶行动,突击搜查区内多个地点,共拘8人,包括2男6女内地人士,年龄介乎30至61岁,分别涉嫌“违反逗留条件”及“逾期居留”。所有人现正被扣留调查,将会转交入境处跟进。

警方拘捕2男6女内地人士(30至61岁),分别涉嫌“违反逗留条件”及“逾期居留”。(警方提供)

根据香港法例115章《入境条例》第38AA条,非法入境者、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绝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无薪的雇佣工作,开办或参与任何业务,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万元及监禁3年。

另外,雇主若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而该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罚为罚款50万元及监禁10年。警方亦会继续全力打击有关罪行,以维持社会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