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岁女藏9600支私烟经罗湖抵港被捕 今被判监3个月及罚款$1000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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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于5月29日在罗湖管制站截查一名39岁抵港女旅客,在其个人行李内,检获9,600支未完税香烟,估计市值约3.9万元,应课税值约3.2万元。该名旅客随即被捕,因管有未完税香烟和未有向海关人员作出申报,违反《应课税品条例》,今日(6月17日)在粉岭裁判法院被判处监禁3个月和罚款1,000元。
海关表示欢迎判刑,认为监禁判刑具相当阻吓作用,并反映罪行的严重性。海关提醒市民,根据《应课税品条例》,烟草属应课税品。任何人若处理、管有、售卖或购买私烟,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100万元及监禁2年。
市民可致电海关24小时热线182-8080,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举报怀疑私烟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