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女共携逾3万支私烟内地抵港被捕 各囚3至4月兼罚款$1000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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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于前日及昨日(14及15日),在落马洲支线管制站及罗湖管制站,分别截查3名抵港女旅客(25岁至42岁),在她们的个人行李内,共检获30,162支未完税香烟,估计市值约12.3万元,应课税值约9.9万元。
该3名旅客随即被捕,因管有未完税香烟和未有向海关人员作出申报,违反《应课税品条例》,今日(16日)在粉岭裁判法院分别被判处3个月至4个月监禁,以及罚款1,000元。
海关欢迎判刑,认为监禁判刑具相当阻吓作用,并充分反映罪行的严重性。海关提醒市民,根据《应课税品条例》,烟草属应课税品。任何人若处理、管有、售卖或购买私烟,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100万元及监禁两年。
市民可致电海关24小时热线182 8080,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tc/)举报怀疑私烟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