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大仙上邨公屋变电子烟仓 警检$4000烟枪和烟弹 2男女被捕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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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黄大仙警区特别职务队根据线报及经深入调查后,今日(11日)大约凌晨零时搜查黄大仙上邨一个住宅单位。

行动中,警员在该单位内检获5枝怀疑电子烟枪、及35盒共97粒怀疑含有尼古丁的电子烟烟弹。行动中检获的第一部毒药、及怀疑电子烟枪市值共约4,000元。

警方拘捕涉案男女。(警方提供)

经初步调查,一名32岁本地男子及一名31岁本地女子涉嫌“非法售卖第一部毒药”被捕,现正被扣留调查,案件由黄大仙警区特别职务队跟进。

根据香港法例《药剂业及毒药规例》(第138A章),尼古丁(烟草产品除外)属第一部毒药,而含有尼古丁的电子烟被归类为药剂制品。非法售卖或管有未经注册药剂制品或第一部毒药均属刑事罪行,每项罪行最高罚则为罚款10万元及监禁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