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警捣砵兰街淫窦检帐簿 拘控56岁男管理人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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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警区特别职务队根据线报及深入调查后,今午(10日)在区内展开代号“搜鹢”扫黄行动,突击搜查砵兰街一单位,捣破一个怀疑卖淫场所。
人员于该单位内拘捕一名56岁姓杨本地男子,他已被控一项“管理卖淫场所”罪,案件将于7月11日早上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行动中,人员检获记帐簿、避孕套、毛巾等证物。
根据香港法例第139章《经营卖淫场所》,任何人将任何处所、船只或地方经营作卖淫场所;或管理或协助管理,或以其他方式掌管或控制经营作卖淫场所的处所、船只或地方,即属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刑罚可处罚监禁10年。
此外,警方呼吁市民守法,严格遵守相关规例。警方将继续严正执法,打击各项非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