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岭“回收箱”变“行李箱”?地政:临时街站放物资 非商业用途
网上日前(28日)疯传粉岭百和路近一巴士站路边,离奇出现一个“贴满环保标签”的蓝色箱,有人途经时“发现个阿叔拖住行李,拿锁匙开门放行李”,质疑该箱用途“方便水货客”;亦有网民担心该箱被用作交收违法物品,“运毒话咁易”,呼吁帖主报警,“怀疑有非法行为,可能系危害公众生命嘅野(嘢)”;也有人质疑“阻街㖞,应该通知食环清走阻街物品兼罚款”。同日,有网民指蓝色箱已被移走。
《香港01》就事件向相关部门查询。环保署表示,相中蓝色箱并非由该署设置或批准设置。地政总署则证实,北区地政处早前批准在该处设置临时街站的申请,容许申请人于5月15日至28日在指定地点举办环保教育活动。申请人表示该箱用作暂存活动物资,非作回收或商业用途;处方5月28日下午到场视察,确认相关土地已被腾空,已去信提醒相关申请人注意。
根据帖文上载的照片,蓝色箱上贴有宣传海报,标题为“减缓全球暖化”,并列出一些支持环保的方法。
地政总署回复《香港01》查询表示,北区地政处早前经“街站通”网上平台,接获在粉岭百和路设置临时街站的申请,并批出不反对书,容许申请人于5月15日至28日,在指定地点举办环保教育活动。帖文中提及的蓝色箱,申请人表示是用作暂存活动物资,而并非作回收或商业用途。处方人员于5月28日下午到现场视察,确认相关土地已被腾空。
地政总署称,一般而言,地政处在制订“街站通”指定地点前,会咨询相关部门意见,并定期检视指定地点是否需要作更新。就此个案,处方于活动期间没有接获市民投诉。
处方已去信提醒相关申请人透过“街站通”网上平台申请设置街站,并不可用作设置环保回收箱或进行商业活动,而所有指定街站地点的开放时间为每日上午6时至凌晨零时,其活动物资不可在非开放时间放置在该地点。若发现违规情况,处方会撤销不反对书并采取适当的执管行动。
总署指出,在政府土地放置任何旧衣回收箱前,应经由民政事务总署于2006年起推行的“社区旧衣回收箱计划”申请并先获审批。地政总署已于今年1月8日更新“街站通”申请平台常见问题页面,提醒申请人应经民政事务总署的“社区旧衣回收箱计划”参与旧衣回收工作,以提供更清晰的资讯予“街站通”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