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用个人户口洗黑钱被捕 涉$6100万贩毒得益 单日交易300次
海关侦破一宗利用个人户口洗黑钱案,涉款6100万元。3名涉案男女透过7间银行开设的10个户口洗黑钱,单日最高交易次数高达300次。据了解,其中一人收取2000元报酬开设户口。
海关财富调查科财富调查第二组高级调查主任区颖璋称,去年10月海关侦破一宗涉及190万元的毒品案,并拘捕两人。海关其后进行财富调查,发现其中一人有4个银行户口,处理大量来历不明的款项;海关通过资金流的分析, 进一步发现另一名55岁女子及一名30岁男子,与上述户口进行转帐及收取大量资金。由2024年1月至12月,3人合共在7间银行,包括4间虚拟银行,开设10个户口处理$6100万元犯罪得益,交易次数超过1万宗。
海关昨日(22日)突击搜查两个单位,以涉嫌“洗黑钱”拘捕该两名55岁女子及30岁男子,同时以“洗黑钱”再次拘捕涉及毒品案的63岁女子。
区颖璋续称,被捕3人的银行户口存有疑点,首先他们的财务背景与个人帐户的交易极不相称:各人开户时报称饮食业员工、文员及家庭主妇,月入1万至3万元,没有物业,居住在屋邨单位;但他们一年内有超过1万宗交易,涉款6100万元,与他们的财务背景完全不相称。
另外,银行户口有可疑交易模式:3人的存款绝大部分来自超过2,000个第三者的个人户口,资金到户后同日或隔日就透过转数快或网上银行再出帐予超过1,200个个人交易对手,单日最高交易次数高达300次,最高入帐金额是 140万元。
资金流显示,一日内有被捕人的户口,有数十笔的资金,由多名交易对手入帐,每笔交易最短相隔少于半分钟,部份发生深宵或凌晨时份,户口基本上维持低结余状况。
海关发现部份资金转到证券户口,再转送到银行,怀疑以证券交易方法漂白资金,掩饰其真正来源。行动中海关检获3部手机,现正追查资金来源,不排除再有人被捕。
被捕3人互不相识,据了解其中一人收取$2000报酬开设户口。而涉及的6100万元,不排除是贩毒得益。
根据《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任何人士如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任何财产,不论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代表任何人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而仍然处理该财产,即属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00万元及监禁14年,而相关犯罪得益亦可被没收。
市民可致电海关24小时热线182 8080,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举报怀疑参与洗黑钱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