趸船夺命意外|船只驶经起浪 拖缆收紧断开 横扫甲板击毙工人
油麻地海面今日(20日)凌晨发生夺命趸船工业意外,一名61岁姓张男工人,在油麻地避风塘附近海面一艘趸船上工作期间,突然被缆索击中断手丧命;蛙人曾落海搜索,惟未能寻回张男的右前臂。
据了解,事发时,趸船由拖轮以拖缆接连,由将军澳拖到油麻地,两船前行至上址时,一艘船在约30米外驶经,产生波浪,令连接趸船和拖轮的拖缆收紧并摇晃,其后更突然断开,横扫趸船甲板,正在甲板上工作的张男被击中,当场昏迷,送院抢救后不治。
该艘驶经现场的船当时已离开现场,水警人员其后于港澳码头寻获该船,作进一步调查。涉案3艘船的船主均通过酒精呼气测试,而船只本身无可疑之处。案件列作工业意外,交由水警总区重案组第一队接手调查。
安全总则﹕拖带作业任何部分突然失靈或致伤亡
网上资料所见,海事处曾发布的《拖带与驳运作业安全总则》,当中提及拖带作业的工作安全。守则指出,拖带作业可能令拖缆、导缆器、系缆桩和接驳用具超出负荷。若任何部分突然失靈,可能导致有人死亡或重伤。
所有拖带设备,包括拖缆在内,必须有恰当的强度和尺寸、妥善保养、完好无缺而非过度损耗,并要在使用前加以检查,以确保这些设备性能良好,兼且适用于拟进行的拖带作业。
务须待所有船员離开拖船船尾甲板后,方可着力于拖缆。从事拖带作业的人须具备适当经验,人手须充足,他们事先须获告知要留意拖缆可能突然断开和相关后果。
拖缆长度不得超过被拖船的长度或拖船本身长度的兩倍半, 视乎何者较大而定。若非涉及人命安全或有关船舶安全等紧急情况,拖缆长度无論如何不得超过 100 米。
凡从事拖带作业和负责驾驶的一切人员须留意,他们有责任按《1972 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避碰规则》)保持适当瞭望;并要遵照该规则的规定,确保被拖船舶展示适当航行灯号和号型,以及发出适当声号。
警方于今日凌晨约1时15分,接获油麻地近新油麻地避风塘锚地的一艘趸船船员报案,指其男同事倒卧于船上。救援人员赶至,61岁姓张男事主昏迷被送往律敦治医院治理,其后被证实死亡。经初步调查,张男于趸船工作期间,连接拖船跟趸船的钢缆意外松脱,并在甲板上横扫,其间击中张男。警方将为安排为张男验尸确定死因。
《香港01》记者今午到西九一带了解,见到涉事趸船仍停泊在故宫文化博物馆对开海面,船上部分位置有警方封锁胶带。
海事处回复《香港01》查询表示,于今日凌晨约1时20分接获水警通知,指有人在油麻地避风塘一艘趸船上晕倒。海事处随即派员到场,经初步了解得悉该船上一名男子被钢缆击中,昏迷送院后证实不治。海事处目前正就该宗意外进行调查。
《香港01》亦曾致电德宝查询该艘船是否凌晨发生意外,职员仅表示负责人不在公司,并指暂时不作回应;记者正以电邮尝试向德宝查询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