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岁内地游客持步枪手枪搭港铁 市民恐慌报案 警查天眼即日拘捕
撰文: 林泽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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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内地游客,昨日(19日)手持步枪及手枪现身闹巿,并乘坐港铁,引起巿民恐慌致电报警。警方追查下,在佐敦吴松街拘捕该名36岁男子,他涉嫌管有仿制枪械,行动中检获两支仿制枪、弹匣及弹珠。警方正调查疑犯持仿制枪的动机,同时呼吁游客要遵守本港管有枪械的相关法例。据知,被捕人于周日(18日)来港,在九龙区的店舖购买两支仿制枪。
油尖警区重案组第二队高级督察崔炳熙称,昨日接获巿民报案,指于上午6时40分在港铁尖沙咀站,目击一名男子持疑似步枪及手枪向车站月台进发。警方随即翻看“锐眼”计划安装的闭路电视展开追踪,最后发现疑人在月台上车后,于佐敦站落车,并往上海街方向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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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下午2时,警方在吴松街截获该名36岁内地男子,将他押返宾馆,结果检获其携带的两支仿制枪械、弹匣、加压器及胶弹珠,并随即以涉嫌“管有仿制枪械”将他拘捕。他现正被扣留调查,案件交由油尖警区重案组跟进,枪械则被送往检验,以确定是否符合相关规例及条例。
崔炳熙续称,调查后相疑人是单独行事,并非结合任何组织或同党,亦非前往袭击,惟动机仍在调查。崔指出,他光天白日下携带仿制枪械,且枪械毫无包装,引起巿民恐慌。
崔炳熙指出疑犯是游客,他呼吁无论是巿民或是游客,在港都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例。根据香港法例第238章20条,任何人管有仿制枪械即属犯罪,最高可处监禁2年。
另外,根据《武器条例》(第217章)第4条,任何人管有违禁武器,例如铁莲花及伸缩棍等,即属犯罪,可处监禁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