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涌石篱邨单位铁闸及大门遭淋红油 17岁少年涉刑毁屯门落网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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葵涌发生刑毁案。警方上月28日接获报案,指石篱(二)邨一单位铁闸及大门怀疑被淋泼红油。葵涌分区特遣队人员经深入调查后,今日(7日)下午在屯门三圣邨拘捕一名17岁少年,涉嫌“刑事毁坏”,他现正被扣留调查。

警员随后亦在被捕人住所,检获怀疑其犯案时穿著的衣物。案件交由葵青警区刑事调查队第六队跟进。

警方经深入调查后,今午在屯门三圣邨拘捕一名17岁少年,涉嫌“刑事毁坏”。(警方提供)

根据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第60条“摧毁或损坏财物”,任何人无合法辩解而摧毁或损坏属于他人的财产,意图摧毁或损坏该财产,或罔顾该财产是否会被摧毁或损坏,即属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监禁10年。

警方将继续与社区维持紧密沟通,加强警民合作,携手共同打击罪行,并采取情报主导的策略性部署,配合军装便装巡逻,不定时与其他部门展开联合行动,防止及打击罪案,保障市民的生命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