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假冒儿子电话骗案共呃3长者$13万 餐厅经理今被判囚56个月
一名男餐厅经理涉嫌于2022年10月至2023年4月期间、3宗假冒儿子电话骗案,骗取3名长者共13万现金。他为户口持有人及亲身到受害人住所收取款项。
被告人承认两项 “串谋诈骗”罪及一项“洗黑钱”罪,并被法庭判罪名成立, 警方申请加重刑期,法庭批准加重4分之1,共判处监禁56个月。
警方于2022年10月至2023年4月期间,接获3名长者(年龄乎介83至87岁)报案,报称接获冒称为他们儿子的骗徒电话。期间,骗徒不同理由,包括讹称因涉及刑事案件而被警察拘捕,需要保释金;或因投资失利急需还钱,需要大量现金。
3名受害人救子心切,信以为真,将总共13万元现金分别存入指定银行户口及交给一个陌生男子。受害人付款后致电他们的儿子,始发现被骗于是报警求助。警方随后展开调查,2023年11月7日拘捕一名案发时34岁本地男子,他报称为餐厅经理。被捕男子除了为涉案户口的持有人外,亦有亲身到其中一名受害人住所收取骗款。
警方调查后,发现有关户口于短短一日(2022年10月19日)内,处理共港币8万元的犯罪得益,于征询律政司意见后,警方落案起诉该名本地男子。今日(6日)案件在区域法院提堂,被告人承认两项“串谋诈骗”罪及一项“洗黑钱”罪,被法庭判处罪名成立。
警方元朗警区科技及财富罪案队高级督察陈敏熹指,为打击电话骗案及针对以傀儡户口作洗黑钱用途的阻吓性,警方就判刑向法庭申请加重刑罚。经法庭审视后,批准加重4分之1的刑期,加刑8个月,被告其后被判处监禁5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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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市民如租借卖银行户口予他人使用,而该户口被不法分子处理赃款,便有机会干犯“洗黑钱罪行”,警方强调,犯罪集团成员操作户口固然违法,同时,傀儡户口持有人亦会干犯洗黑钱罪。洗黑钱为非常严重的罪行,最高可被判罚款港币500万元及监禁14年。不论借出或卖出户口以用作清洗黑钱,所带来的刑罚及后果,远超于犯罪集团给予的金钱利益,因此呼吁市民“唔租,唔借,唔卖!” 。
而针对使用傀儡户口清洗黑钱的情况越趋严重,警方会就相关案件向律政司商讨及征询意见,根据《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第27条申请加重刑罚。由2023年10月至今,已经有102名人士因租借卖户口,在法庭就洗黑钱罪行被定罪时,被加重刑罚,刑期分别增加3至18个月。
财富情报及调查科高级督察申文燕指,警方除了执法活动外,亦有推出教育及宣传工作,向市民大众推广反洗黑钱讯息。警方透过社交媒体平台、公私营机构及政府部门合作,于不同平台展示反洗黑钱海报,又推出反洗黑钱宣传车“保户号”,以提醒市民保护个人户口的重要性而在过去的四月,警方更推出“保户号”复活节巡游及复活蛋制作坊,到各大校园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