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佣涉挪用长期病患雇主公屋单位藏私烟 海关上水彩园邨拘2印佣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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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今(4日)在上水进行反私烟行动,揭发在上水彩园邨负责照顾长者及长期病患的外佣,涉嫌利用雇主的公屋作私烟仓库,再贩卖私烟图利。海关人员拘捕2名分别40岁及48岁的印尼籍女子,行动中共检出20万枝私烟,市值约90万港元,应课税值约66万港元。
海关税收罪案调查科税收调查第二组调查主任麦颂贤讲述案情,指香港海关今(4日)在上水进行反私烟行动,在上水彩园邨发现两名女子搬运多个尼龙袋,形迹可疑,遂上前截查。海关人员在尼龙袋内发现约9万支怀疑私烟,并跟随女佣到雇主单位调查。
在调查间,海关人员在两个大约300呎的公屋单位再检获多11万支私烟,总共市值约90万港元,应课税值约66万港元。经初步调查,其中一名被捕女佣40岁,负责照顾一名长者,受雇大约2年。而另一名被捕女佣48岁,负责照顾长期病患的雇主,受雇大约10年。
据了解,两名雇主互不认识,两名涉案人士则涉嫌利用雇主的公屋单位作私烟储存仓库,他们将单位用作收货地址,以“蚂蚁搬家”的形式收集私烟。
麦颂贤指两人藉著与屋主缺乏自理能力,将私烟收藏在他们的个人物品当中,趁假日的清晨时分外出到新界区或九龙区分销私烟。海关正继续追查私烟来源和去向,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买卖私烟属违法行为。
根据《应课税品条例》,任何人若处理、管有、售卖或购买私烟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100万元及监禁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