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湾丽翠商场“猫店长”被盗 警翌日拘雌雄贼 猫归原主
撰文: 凌逸德
出版:更新:
警方长沙湾分区人员昨日(25日)早上接获长沙湾荔枝角道丽翠商场一店铺的职员报案,指于前日(24日)遭两名男女偷去店铺一只猫。
深水埗警区刑事调查队第四队人员经翻查闭路电视及深入调查后,于同日(25日)中午在区内以涉嫌“盗窃”拘捕一名46岁姓刘女子及一名43岁姓郑男子。行动中人员起回被盗去的花猫,并归还予店铺职员;两人现正保释候查。
警方重申,盗窃属严重罪行,根据香港法例第210章《盗窃罪条例》第9条,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监禁10年。同时呼吁市民要小心保护财物,如发现任何可疑人或情况,应立即通知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