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上海街单位捣淫窟拘69岁男主持 检帐簿、避孕套及毛巾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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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警区特别职务队人员根据线报及经深入调查后,今日(23日)下午在上海街一单位展开代号“搜鹢”的扫黄行动,捣破一个怀疑卖淫场所,检获记帐簿、避孕套、毛巾等证物。

行动中,人员於单位内以涉嫌“管理卖淫场所”拘捕一名姓陈(69岁)男子,他已被暂控一项“管理卖淫场所”罪,案件将于5月27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

行动中,人员检获记帐簿、避孕套、毛巾等证物。(警方提供)

警方重申,将继续严正执法,打击各项非法活动,并呼吁市民守法,严格遵守相关规例。

根据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第139条《经营卖淫场所》,任何人将任何处所、船只或地方经营作卖淫场所,或管理或协助管理,或以其他方式掌管或控制经营作卖淫场所的处所、船只或地方,即属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刑罚可处罚监禁10年。

行动中,人员於单位内以涉嫌“管理卖淫场所”拘捕一名男子。(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