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捣新蒲岗淫窟拘两女 检按摩油、一次性床单及毛巾等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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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大仙警区特别职务队人员经深入调查后,今日(22日)下午约3时,突击搜查新蒲岗衍庆街一单位,捣破一个怀疑卖淫场所。
行动中,人员检获按摩油、一次性床单及毛巾等证物。一名50岁女子涉嫌“管理卖淫场所”被捕;另一名56岁女子则涉“协助管理卖淫场所”被捕,她们正被扣留调查。
根据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第139条《经营卖淫场所》,任何人将任何处所、船只或地方经营作卖淫场所,或管理或协助管理,或以其他方式掌管或控制经营作卖淫场所的处所、船只或地方,即属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刑罚可处罚监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