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活节︱警拘3男涉醉驾 东坝两的士司机滥收车资被捕一人收贵3倍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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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东九龙总区交通部执行及管制组特遣队人员于复活节假期,由昨日(18日)至今(19日),在区内展开打击滥收车资及酒后驾驶行动,共拘捕5名司机及对两名司机发出口头警告。被捕司机当中,3男涉嫌酒后驾驶;余下1男1女的士司机则涉滥收车资被捕,其中一人更涉收贵3倍车费。
警员昨日(18日)在油塘鲤鱼门径,以及今日(19日)于黄大仙太子道东,共截查3辆摇摆不定的私家车。经初步调查,3名男司机(40-47岁)涉嫌“酒后驾驶”被捕。3人均已获准保释候查,须于5月上旬向警方报到。
据了解,行动中另有两名司机经酒精测试,被发现驾车前曾经饮酒,但酒精未有超标,警员对他们口头警告。
另外在打击滥收车资行动中,警方派员乔装游客,于西贡万宜水库东坝分别乘坐的士至西贡及荃湾一酒店,被的士司机收取超出原车资近100元及3倍的价钱。
经调查后,人员拘捕一名57岁男的士司机及一名59岁女的士司机,他们涉嫌“滥收车资”、“兜客”、“没有展示的士司机证”及“违反《道路交通(车辆构造及保养)规例》”。两人已获准保释候查,须于5月中旬向警方报到。
警方表示,非常重视“滥收车资”的案件,重申有关罪行属严重违法行为。根据香港法例,滥收车资行为一经定罪,最高刑罚可被判入狱6个月及罚款1万元。警方亦提醒,酒后驾驶、超速驾驶及危险驾驶是严重罪行,一经定罪,可能会被判处监禁和停牌。
警方会继续加强执法行动以打击相关违例罪行,保障市民安全,各驾驶人士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