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用“起底”警员资料申请$45万贷款 男子一度潜逃今被判囚4个月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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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中,一名男子涉嫌盗用网上遭非法公开、被“起底”警务人员的个人资料,申请贷款并成功借贷约45万元。他于2020年被捕后,于等候法庭审讯期间一度潜逃,至去年年底回港被再次拘捕。他早前被裁定一项“有不诚实意图而取用电脑”罪名成立,今日(16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被判囚4个月。
警方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人员于2019年11月接获报案,指有人盗用警务人员的个人资料申请贷款。人员经深入调查后,相信有人利用网上被非法公开的警务人员个人资料向财务机构申请贷款。
探员于2020年1月拘捕一名当时22岁姓梁本地男子,涉嫌“有不诚实意图而取用电脑”。调查显示,梁男涉嫌在2019年11月利用被“起底”警务人员的个人资料,在网上向财务机构申请借贷约45万元。行动中,人员共检获3部电脑及2部手提电话等证物。
梁男于等候法庭审讯期间,曾经潜逃离开香港,直至2024年底回港被再次拘捕。他其后被控一项“有不诚实意图而取用电脑”罪,早前在东区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案件今日(16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判刑,梁男被判囚4个月。
警方提醒市民,有不诚实意图而取用电脑属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处监禁5年,市民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