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荃湾打击电动可移动工具及电单车违泊 派千张牛肉干 3男被捕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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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道路安全,荃湾警区4月10至11日,一连两日于区内执法,打击非法使用电动可移动工具及电单车违例停泊的交通罪行,确保道路畅通及提高道路使用者对道路安全和守法意识,保障市民安全。

行动中,人员共发出1,016张定额罚款通知书、24张法庭传票及拖移两辆造成严重阻塞的车辆;亦拘捕3名怀疑非法驾驶电动单车的男子(24至31岁),他们涉嫌“驾驶时没有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未获发牌车辆”、“没有第三者保险而使用车辆”、“驾驶时没有戴上认可防护头盔”及“在行人路上驾驶电单车”,获准保释候查,须于5月中旬向警方报到。

荃湾警区一连两日打击非法使用电动可移动工具及电单车违例停泊的交通罪行。(警方提供)

警方表示,违例泊车除影响其他道路使用者外,更有可能导致交通意外,危害行人及道路使用者安全。警方呼吁驾驶人士切勿因一时之便,违例停泊车辆。

荃湾警区一连两日打击非法使用电动可移动工具及电单车违例停泊的交通罪行。(警方提供)

警方指,电动可移动工具不宜与一般汽车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适合于行人道或单车径上使用。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单车径上使用未经登记及领牌的电动可移动工具,可能违反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条例》及其他相关法例,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1万元及监禁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