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放蛇拘33岁无牌女牙医 涉共享办公室替人矫齿 修例后首宗
有巿民在尖沙咀广东道一个共享办公室内箍牙,但怀疑女牙医无牌而举报。警方联同卫生署采取行动,“放蛇”拘捕一名33岁本地女子,她涉嫌“未经注册而以牙医身份执业”;此为《牙医注册条例》于今年元旦修例后,首宗涉嫌使用口腔内扫描仪取得数码影像及处方隐形矫齿牙套的拘捕行动。据了解,被捕女子在该牙科中心工作约两年,惟究竟有多少名巿民曾接受其牙科治疗,与及收费如何,警方仍在调查中。
警方尖沙咀分区杂项调查队督察薛嘉泳称,今年2月收到巿民投诉,指在广东道一幢商厦内的共享办公室内,接受牙齿矫正服务期间,怀疑对方是无牌牙医。
警方收到投诉后,随即联络卫生处进行相关部署,并于昨日(10日)下午2时许,与卫生处采取联合执法行动,由警方派出一名警员乔装顾客,捣破该非注册牙医执业的牙齿矫正中心,拘捕一名33岁姓蔡的女子,经调查证实她并非注册牙医。行动中检获一批牙科医疗用具、仪器及矫形的牙套。该名女子已经获准保释候查,须于5月上旬向警方报到,案件续由尖沙咀分区杂项调查队继续跟进。
此为《牙医注册条例》于今年元旦修例后,首宗因涉嫌使用口腔内扫描仪取得数码影像及处方隐形矫齿牙套而被捕的案例。而今年初,另一名女子亦因替人进行漂牙或牙齿美白程序,涉嫌违反新条例而被捕。
使用口腔内的扫瞄仪器、处方隐形矫齿牙套必须由注册牙齿操作
卫生处署任首席牙科医生毕羽田称,自从2025年1月1日牙医注册条例修订后,定明某些从事牙科执业的定义有更新,包括进行漂牙、牙齿美白程序、处方隐形矫齿牙套及进行牙齿贴片疗程;此外,使用口腔内扫瞄仪,取得另一人的数码影像,均属从事牙科执业指定的服务,必须由注册牙齿操作。
今次事件中的投诉人是接受矫齿服务,即处方隐形矫齿牙套一项,被捕人为她用仪器扫瞄已经触犯法例。毕羽田呼吁巿民千万不要光顾无牌牙医,如有怀疑可上香港牙医管理委员会的网页,有注册牙医的名单,以确认服务提供者的身份。
卫生处呼吁勿贪便宜或轻信社交媒体的推广光顾无牌牙医
根据香港法例第156章《牙医注册条例》,任何人如非注册牙医,而在港以牙医身份执业,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罚款港币10万元及监禁3年,教授及协助者同属违法,
薛嘉泳呼吁巿民不要贪便宜,或轻信社交媒体的推广而光顾无牌牙医,因为他们没有专业资格及监管,会危害巿民健康。巿民如有怀疑,应该向警方或卫生署举报。
另外,如非注册牙医从事牙科执业,例如使用扫瞄仪器检查口腔或牙齿,亦属违法,“唔知情”并非辩护理由。公司聘请非注册牙医从事牙科执业,同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罚款10万元及监禁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