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岁男子涉爆窃葵涌酒楼 警追缉4日落网

撰文: 凌逸德
出版:更新:

警方于上周四(3日)上午约11时34分接获报案,指葵涌和宜合道一酒楼怀疑在凌晨时份遭人潜入店内进行爆窃。经点算后,发现一部放于收银处的手机被盗,损失价值约5000元。

29岁男子涉嫌“爆窃”被捕。(警方图片)

葵涌分区特遣队人员经翻查大量闭路电视及深入调查,并透过情报搜集后,昨日(7日)在荃湾众安街拘捕一名29岁姓余本地男子,涉嫌“爆窃”。该名男子现正被扣留调查。案件交由葵青警区刑事调查队第五队跟进。

警方提醒,根据《盗窃罪条例》(香港法例第210章)第11条,“爆窃”属严重罪行,一经定罪,可判处监禁14年。

警方呼吁,餐厅和零售商店应做好防盗措施,包括安装智能闭路电视、锁好门窗等,亦都避免存放大量现金在商铺内。警方会调配军装及便装人员,不定时针对性巡逻,并呼吁市民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