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上海街淫窦以“指压”服务吸客 警拘64岁男管理人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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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警区特别职务队人员根据线报及深入调查后,今日(1日)下午展开代号“搜鹢”(STEMPICKER)的扫黄行动,突击搜查上海街一单位,捣破一个怀疑卖淫场所,检获记帐簿、避孕套及毛巾及等证物,包括一块印有“指压”的广告牌,列明价格及营业时间。

行动中,人员在该单位内拘捕一名64岁姓高本地男子,涉嫌“管理卖淫场所”。被捕人已被暂控一项“管理卖淫场所”罪,案件将于5月8日上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

一名64岁姓高本地男子,涉嫌“管理卖淫场所”被捕。(警方提供)
警方检获一块印有“指压”的广告牌,列明价格及营业时间。(警方提供)

警方重申,根据香港法例第139章《经营卖淫场所》,任何人将任何处所、船只或地方经营作卖淫场所;或管理或协助管理,或以其他方式掌管或控制经营作卖淫场所的处所、船只或地方,即属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刑罚可处罚监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