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旺角捣毒窟拉15男女 包括经营者 检海洛英等多款毒品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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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警区特别职务队人员根据线报及经深入调查,昨日(3月25日)在区内展开打击毒品行动,突击搜查通菜街一单位,拘捕一名53岁本地男子涉嫌“经营毒窟”、“贩运危险药物”及“处理及管有应课税货品”;另外10名本地男子、两名本地女子及一名非华裔男子(年龄介乎37至68岁)涉嫌“服食或注射危险药物”被捕;一名55岁本地女子则涉嫌“准许或容受处所用作为烟窟或作非法贩运危险药物之用”被捕;所有被捕人现正被扣留调查。
人员在该单位内共检获约4.2克怀疑海洛英、约3.1克怀疑“冰”毒、4粒怀疑咪达唑仑、约1,300元现金、一批怀疑吸食毒品的工具及26,000支怀疑私烟;行动中检获的毒品总市值约4,600元。
根据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险药物条例》,任何人如贩运危险药物(贩运是指向他人出售或供应危险药物),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罚款500万港元及终身监禁。任何人如开设或经营烟窟,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罚款500万港元和监禁15年。任何人如管有危险药物,或吸食、吸服、服食或注射危险药物,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罚款100万港元及监禁7年。
警方呼吁市民切勿以身试法,同时提醒业主、代理及租客,容许处所经营非法活动可能要附上刑责,相关人士有责任确保其持有或管理的物业不会被用作非法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