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因身体碰撞争执 拳殴女子致多处伤 长沙湾57岁汉涉袭击被捕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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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湾周三(5日)发生袭击案。当日早上6时半,警方接获报案,指一名女子在大埔道近青山道与另一名男子因身体碰撞问题争执,其间该名男子怀疑挥拳袭击事主后逃去。女事主面部和身体多处受伤受伤,清醒被送往明爱医院治理。据悉,涉案两人互不相识。

警方长沙湾分区特遣队人员经深入调查后,今日(7日)上午约6时半在长沙湾拘捕一名57岁本地姓高男子,涉嫌“袭击致造成实际身体伤害”,现正被扣留调查。案件交由深水埗警区刑事调查队第七队跟进。

长沙湾分区特遣队人员经深入调查后,今日(7日)上拘捕一名57岁本地姓高男子,涉嫌“袭击致造成实际身体伤害”。(警方提供)

警方谴责以上暴力行为。根据香港法例212章《侵害人身罪条例》第39条,任何人因袭击他人致造成身体伤害而被定罪,可面临最高3年监禁。警方重申会致力打击一切暴力罪行,呼吁市民切勿以身试法。